七年前我借朋友9.4万元,期限一年。到期未还我上门要钱,他把房门钥匙给了我,让我帮他看房他去找钱。可一走就是几年到,现在才来。而且只还9.4万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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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借条上注明借款期限是一年,那么一年之后还不偿还借款,你可以现时主张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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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当时约定利息吗,如没有约定则不能主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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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当时有无借条,借条上有无约定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利息的主张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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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你在起诉时,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你支付利息,起诉后他不是有房子嘛,你可以申请对他的房子进行保全,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你就可以申请对他的房子进行强制执行,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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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