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我和妹妹已经参加工作,弟弟送舅舅家就学初中,毕业后回来考入大庆高中读书(住宿在学校),弟弟由哥哥姐姐来负担。节假日我们和正常家一样看望他(她)们。05年父亲在继母的吹促下在山东买房,搬家途中父亲突然脑中风,我和弟弟连夜到大连某医院护理20天,回本市医院继续治疗,最好还是半身瘫痪,靠我们和保姆来料理父亲的生活。07年的一天上午去看父亲很正常不料21时许突然发病抢救无效。丧葬所有费用都是我哥弟两人承担的。单位的丧葬补助给了继母。出殡的下午继母就离开我们。不料今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继母告:房子和18万元钱归她名下(传票写着06年公证员公正的遗嘱)。请法律专家帮帮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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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应诉。问题关键是:公证遗嘱是真?是伪?如果公证遗嘱是真实的,那么你父亲的财产就归你继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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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一继承人你和你弟弟都有权利继承。这类案件我接触过,请说明找法网给我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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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有份,最终应当按照法律的支持。需要帮助请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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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公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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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起应诉,查看公证书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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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