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的结婚证是需要在发证机关还是登记结婚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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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因此,当事人结婚证丢失后,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补证或持查档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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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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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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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结婚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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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发证机关补办。我是湘潭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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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