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是06年12月领的结婚证,其间挣多少钱,我并不知道,只在郊区买了一套大开间的房子,婚前他在五环买了一套一居的房子,后于09年2月离婚,当时什么也不懂,他公拿了一份财产分割表给我,当时离婚给了八万(因为是自己的公司,挣多少钱我并不知道),后回到北京后,二个人又合好了,只是没有领结婚证,09年7月份左右,他以他妈妈的名义全款买了一套商用房。10年3月左右又买在北京买一套二居室。二个人10年7月又协议正式分手,当时承诺给我100万为分手条件,分四年全部给完,
2011年1月份他又再次提出复合(后需的七十万离并未支付),2011年2月10日,又办了复婚登记,可最近发现他常常去洗浴中心,还真夜未归,还和小他十二岁的女孩表明了他对人家有好感的情况。我觉得对我真的是一种心里的煎熬,受不了他这样对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分到些什么呢?(他年收入大概在一百万左右,我可以申请他对我的精神赔偿吗?另外在分手中间,他还在老家购买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子和一间商用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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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上无过错方可多分财产。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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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7月协议不知是书面的还是书面的?如果是书面的,该协议双方自愿,应属有效,尚未履行完毕,对方应当继续履行;2、2011年2月10日,双方复婚办理了复婚登记手续,此时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你有权利就该部分财产要求分割;3、至于精神损害要看具体情况;4、09年离婚只给了你8万,之后以其母亲名义购置房产,其中是否存在隐瞒财产,是否可以起诉,那就要看你什么时候发现和诉讼时效来决定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还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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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0年7月协议分手有书面文件吗?若是有协议生效,按照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有权分割。精神损害要看具体情况。其他事项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建议您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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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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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相对复杂,建议您委托律师办理,能够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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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委托律师办理,能够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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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