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伤害者大腿骨折置换了假髋关节,伤残七级;腰椎骨折并在上海医院做完手术,伤残九级(法院不判腰椎伤害),仅纯粹的治疗费用就十多万(后期更换还不包含在内),犯罪嫌疑人一直没出一分钱从开始的恐吓到后来躲在外地儿子那,最后被举报抓获,现在贵溪市法院判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刑期11个月,医疗费仅8.8万。腰椎当时受伤,住院期间未被及时诊断出来,后受害者持续喊疼痛并坚持要医生检查看下,拍片后腰椎1受伤,被严重挤压,市人民医院后来说是陈旧性(过了一个星期两个星期后检查出来都叫陈旧性),经省里最具权威的医疗专家通过影响分析鉴定腰椎挤压与案发时间基本吻合。可法院却不予采纳,理由是证据不充分,要求市人民医院重出诊断证明,出了两次都被法院拒绝。法院判11个月,赔8.8万,受害人对这个结果无法接受,请问该怎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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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情况你可以依法提出上诉,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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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律师上诉或者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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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只能由检察院提出抗诉,民事部分可以自行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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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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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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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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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建议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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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的期限内,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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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