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你帮我看看我的情况怎么办? 我在一公司现已连续工作打12年,今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听说我也到达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昨天便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今年的合同到期后,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今天下午收到人事部通知12月底。合同到期后合同终止,但是我本人是到期后愿意续签的,请问合同到期后我有无经济赔偿?标准是好多?或者是公司只愿意与我到期后续签有期限的劳动和同,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我要怎样维权?谢谢
-
您好,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
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补偿金。
-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
有经济补偿,可以要求1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可以及时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