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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速路上行驶 快速度上横穿出来一个行人 我发现时向右躲避 急踩刹车 但是没躲开 我的左反光镜挂到她 抢救完2天 死亡 是个女的 70岁不到 山东人 请问这种情况 我占多少责任 赔付多少应该 有没有无责任赔付 我没喝酒 没超速

交通事故
2011-11-29 21:06: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
  • 应当有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事故认定,如果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可以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 交警队来认定责任,要看实际情况。
  • 如无过错,则你不应该承担责任。快速路适用高速路的同样规则。
  • 交警队来认定责任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在高速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按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二万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四万元。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在高速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按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二万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四万元。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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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