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人,通过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与2011年4月在沭阳苏北车市二期购买了一套33个平方的单身公寓,房款九万五千元整,于购房当日一次付清,开发商给了我两张收据,一张是1万元的定金,一张是8万5的房款,后来在南京签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房子是2011年4月30日交付。可直到今年8月我都没有拿到购房发票和钥匙,房产证也没办,交房的手续也没有。也没有人和我联系。我和开发司联系,他们说不可能退房,说他们的手续都全的,让我自己到沭阳去办交接。**说这是最后一批房,让我们跟开发商联系。直到现在问题也没解决,也没有任何人和我们联系。我现在想退房,请问可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