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共休了6个月的假期,产假是三个月,后面因个人身体原因休三个月,当时有医院证明,学校扣除了我六个月的年终奖及每个月的岗位津贴还有相关的福利,想咨询一下这是不是违法的,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

民事相关
2011-11-21 10:51: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该单位违法。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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