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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11月7日买的商品房,之后开发商指定并帮助办理在中行的贷款于去年12月份与中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利率八五折;今年三月份,银行让开发商通知我到银行签订利率上浮到1.1倍基准利率,我不同意,到现在银行拒绝放款,开发商找我要钱,还要我交滞纳金,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呢问题补充: 我手里有银行的他项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产权证复印件(车库是原件),贷款合同当时银行就没给,这样能起诉吗?能赢吗?

证券投资
2011-11-22 09:54: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银行做法是不合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按原利率执行
  • 委托律师主张权利
    追问:请问要是打官司,我赢不了而是由法院调解了;那打官司的费用我用承担吗?打官司是不是要很长时间呢,我没打过官司,请教一下律师,先谢过了。
    追问:请问我该怎样办理流程呢,以什么理由起诉呢;我的证据够吗?我没有银行合同(银行没有给我)
  • 银行按政策调整利率,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他项权中约定的保底条款。出贷行为的延误有可能损害权利人的利益。银行和开发商的捆绑发展本身就潜伏较大的风险,但这种风险不能借政策调整为由转嫁给他项权人。银行作为商业经营人同样有生意风险,应当为此承担风险责任。你这种情况是目前房地产市场开始萎缩一个折射面。法律上有许多的可探讨性。打官司是能赢的。但值不值得自已要核计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