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由于车祸,左小腿骨折,医生先后对其进行了三次手术,第一次是安装钢片,第二次是取钢片,第三次是出院后几个月伤口一直不能愈合,医生为其做的切皮补皮手术,当时诊断说是骨髓炎,但手术后一直没有好转,伤口处不时有黄色液体渗出,我父亲也多次到医院复诊,医生也只做了些表面伤口的消毒处理,开些消炎药,由于经验困难,我父亲几乎放弃治疗忍着疼痛的过了2年,直到今个月犹其严重,伤口处依然如故并掉出一块条状碎骨,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可以向医院方追究责任吗?如果可以胜算有多少?如果不可以我们又可以从哪里得到些法律帮助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