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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教一个问题: 我家是日照莒县农村的,我们在村里承包了一块土地,50年承包期限,还剩40多年。是块严重涝洼地,我们承包后,陆续投入人力物力进行了改造。目前,该地在我们未受到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被乡政府盖了敬老院,我们村里说不管,目前地里没有种植什么东西。 请问: 1,我们该向哪个部门主张权利。 2,是不是补偿给我们同样大小的耕地就不用再给我们补偿,赔偿? 3,我们该获得什么补偿?标准是什么? 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11-11-18 22:20: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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