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000000][size=4][size=4][face=黑体][/face][/size][/size][/color]
事件:小区(旧房)安装卫生间下水道至公共厕所,在化粪池打洞时,拼发火星引发沼气爆炸,伤及入厕群众四人。
(甲方)安装卫生间下水道属于工程合同之外的口头条件。
(乙方)行业相关证件齐全。
双方工程合同中没有明确就安全事故的承担方。
求助:①对误伤群众的医疗费用及倒塌的公共厕所修复费用等应该如何解决。
②解决此案应收集哪些相关证据(资料)。
-
我是第一次咨询,不知道该往哪贴,如果贴错板,还望公众朋友及各位律师(先生、女士)多多见谅。
还请劳烦有时间的律师(先生、女士)帮我解决一下,谢谢、谢谢、谢谢!
-
谢谢喻律师,哪么请问,甲乙哪一方为主要责任方呢?
-
如果可以的话,能帮我大体解答一下吗
-
谢谢刘律师,如果是这样,施工方资质不过关的话,那么业主有多大责任呢?
-
伤者可以将工程施工方和发包方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赔偿。
-
这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来判决.
若施工方资质没问题,则业主无须担责,完全由施工方担责.
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