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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醋酸纤维素公司,要想办辞职手续真是太困难了。没关系的话一般要拖一两个月.而且走的时候还要赔偿公司的一些费用,只要你签字了的就给你算钱,大家都知道签字绝大多数都是形式主义。你不交钱就不给你办离职手续,社保公积金都没法办。还有就是工资问题。拿到手的钱=基本工资+基本绩效+200元购物卡等福利—社保等扣款。以普通职工为例,辞职当月干满的话就只有基本工资,什么奖都没有,社保照扣。拿到手的钱只有没有辞职的五分之一还要少!大家为什么不能好聚好散呢?难道国企就都是这个样子的吗?这样做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11-11-18 10:27: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你所在的国有企业适用劳动法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转正的员工申请离职的,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三十天后可以离职3、关于离职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会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公司出钱培训(指专项培训)并签订了服务年限,你没有完成服务年限的;二是,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5、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6、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如果你离职工资只能拿到五分之一,一是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二是公司如果考核你绩效低,那么请公司出示依据(考核标准是什么?)(如果对您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