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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快两年了,当时在农村办的仪式没领结婚证,现在孩子1岁多了,因为家庭原因,经常吵架他还动手,有一次都住院了,我们想离婚,但手续怎么办?我是女方,孩子归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在市区没有房子,孩子现在户口也还没下,

民事相关
2017-07-14 12:29:2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由于没登记,所以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要解除同居关系很简单,双方酒孩子问题、财产问题达成一致,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若通过诉讼,你无法得到补偿。
  • 没了结婚证,即结婚证丢失,可以:
    (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 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由于双方是同居关系,那么就不存在离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另外,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你们属于同居关,不受法律保护,可自行分开,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 没有登记结婚,只需对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你抚养孩子,对方支付抚养费;
    详细咨询,可电话联系我们!
    追问:我想问,就安阳市情况,抚养费有标准吗,可以给付多少呢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 没什么补偿。详情电话联系。
  • 直接散伙就行。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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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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