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十年,孩子已经八岁,现在丈夫欠下许多外债,无力偿还,而这些债务我并不知情,具体数额,欠债方式,是否有欠条均不知道,可是有些债务是丈夫以我的名义签下的。而且这些钱根本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我和孩子的生活来源是他的正常工资,而他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的挥霍。如今这些债务是否需要我和丈夫共同偿还?因为孩子,我并不想离婚。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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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定是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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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断不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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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有律师来解答?难道都是骗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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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对方起诉,由法院具体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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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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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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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定是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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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