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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中午11时, 领导出去办事情,办公室内就剩下我一个人,我是公司在居民楼,一般大门都是开着的,等我去完洗手间一分钟左右回来就发现我的包包被人偷走了,包包里有现金200多元,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还有价值4000多的手机一部,钥匙等,我想请问向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 可以索要多少赔偿金?请专家给我解答 谢谢!

公司企业
2011-11-16 16:14: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及时报警,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公司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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