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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当个汽修中工,在公司已经有一年多了。工资一直很少。是2010年10月7号上的班。保底工资到现在一直都是1200.加上提成每个月超不出2000.甚至比这个还少的都有。但是由于公司有人故意整我,我不听从。主管叫我自己离职,但是我很不甘心,想投诉,想多获点补贴,怎么办?公司从不发工资条能向劳动局投诉吗?

劳动纠纷
2016-01-23 17:59: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你不要主动提出离职。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 公司不发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自动离职的。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如违法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补二个月工资。
  •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如违法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补二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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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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