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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邻居因开后门纠纷,导致对方轻伤,嘴唇流血,但我方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伤,这个11月18号块满一年了,对方鉴定为轻伤,派出所或者刑警队有义务告知我们对方的轻伤鉴定吗,什么时间内?他们会不告知的情况下抓人吗?(证人均证实没看见我方直接造成,我还是一个三级肢残,对方正常人一个,我没有前科,合法的农机经销户,因为5年前他儿子无证驾驶摩托将我儿子摔成重伤后由法院判决他赔付两万多元至今未付,还在执行局,导致我在自家后墙开门找我无理取闹儿放生抓扯)

刑事行政
2011-11-13 19: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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