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结婚的,我老公现名下有两套房子,(都是他与他爸的名字)一套是06年购买的,一套是2010年他奶奶过世后以赠送的名义过户给他的,请问这两套房子的一半(除了他爸那一半)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前没做过任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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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所有。所以2006年购买的房产属于你老公婚前所有,2010年他奶奶去世后明确赠与给你老公并且过户到他名下,所以也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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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的半套房子是个人财产,婚后奶奶的遗赠还是个人财产,都不是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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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结婚的都归为新婚姻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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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无特别约定,只有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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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特指赠与一方的财产属夫妻共有,他奶奶的房产一半是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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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过婚姻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是(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因此,只有他奶奶过世后以赠送名义过户给他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声明是给他个人的) 财产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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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