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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与女装电动车先后先在机动车道上靠左同方向行驶,如于电动车追尾撞上自行车,导致自行车上的人倒坐在地上,自行车与电动车都向左倒地成一字形,当时对方只停了一会就骑电动车走了,摔倒的人也认为自已这样摔下来没什么大碍就算了,可过了两三天后感到身体越来越痛,五天后去检查,诊断是急性腰扭伤,腰椎间盘膨出并突出。事后报警,有相关信息、录音,自行车两车轮的痕迹,视频(只能看见谁在前后),但没有目击证人,(其实下班时很多同事都有见到这事的),双方是同一工厂上班的员工,这种情况谁的责任大,受害人的病是否算工伤?现在受害者已去医院做了微创手术,但至今因种种原因未能申请工伤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出具了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资料,当时交警说对方不赔偿协商也没用,说拿这份去单位就可申请工伤认定了,但公司却一定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房屋租凭证才能帮申请,请问现在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交通事故
2011-11-09 2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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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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