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事向您请教一下,我的亲属于2011年9月9日在石林县发生交通事故,当场他(驾驶员)和她的妻子当场死亡,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认定他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的亲属他有兄妹3人,他的父母还在,父亲61岁,母亲59岁,长子13岁,女儿9岁,她的妻子母亲建在62岁(她有兄妹4人),请问这个赔偿金如何计算?有什么标准?
-
赔偿项目一般有:急救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情况,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保险公司及肇事者,死亡赔偿金按照死者农村及城镇户口来计算,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还是城镇户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计算出夫妻二人死亡损失总金额: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扶养费+交通费......各项损失。然后根据比例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