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的父母在我们婚后,为我们买了一套房,我们一直居住至今,但当时写的是婆婆的名字,爱人的父亲去世后,爱人在婆婆的帮助下过户了,两位老人一直我们照顾的多,现婆婆有病,在北京的姐姐说要分得财产,而且要分我们现住的这套,如果婆婆去世后,姐姐能分我们的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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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问题比较复杂,倾向于可以分原属于你公公部分的若干分之一,具体建议当面具体咨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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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您家的 姐姐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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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遗嘱可以请求分割,但不能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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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姐姐是“大姑姐”吧?现提供参考意见如果下:
这套房子是你公婆的共有财产。公公去世后,婆婆同意过户为你丈夫的名下,这是一种赠与,但你婆婆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赠给你们。不能将属于你公公的那部分赠与。所以,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文中未提供时间要素),你大姑姐是有权争她亲生父亲的遗产的。所以她可能有权分这套房子,前提是你公公没有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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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争她亲生父亲的遗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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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