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8日我妈在家翻地,邻居忽然闯进来把我妈打了。当时把我妈打成右脸肿起,眼睛几乎争不开,一根肋骨骨折。过了两个月左右,脸肿没怎么退,医院检查出右脸囊肿。请问这样能构成轻伤吗?如果他不陪我损失,我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才能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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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的,先报警处理,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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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赔偿)。
是否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的结果为准。但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民事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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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