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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外遇2007年都有一次,我原谅过他一次,他在2010年1月分,又开始在外面给那些女人瞎搞,回来都打我,经过调解,在2010年10月我又原谅他一次,他在20011年6月分他有开始打我,我报了案,派出所也不管,他现在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我现在要离婚,可是老公把户口本,和我的身份证和我的银行卡都被他偷去,我给他要他还打我,不给我,报案派出所也不管,我去法院起诉不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吗,我们还有三个孩子,他太玩了很多女人,我可以叫他玩过的那些女人来做证,他还在外面下招摇,说我的坏话,我先是在忍受不了,我该怎么办,我想要三年的精神补偿费,

婚姻家庭
2011-10-26 07:05: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到民政局出个婚姻证明,到派出所出个户籍证明后再到法院起诉就行了。可起诉离婚,因男方有过错,可要求男方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如你所述男方有殴打你的证明,也可以作为过错证明出示。如有帮助,可与我联系。
  • 可以走法律途径,本人有多年办案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联系本人
  • 你可以到民政局出个婚姻证明,到派出所出个户籍证明后再到法院起诉就行了。因你丈夫与别人同居有过错,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 你可以到民政局出个婚姻证明,到派出所出个户籍证明后再到法院起诉就行了,如需帮助电联
  •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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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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