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06年11月跟我们公司签的合同,到08年之前签了两次固定合同,08年11月份签了一次合同,签了三年,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签了。提前半个月通知我,请问公司应当怎么赔偿我? 还有就是,这五年公司一直都给我上的是最低的保险,不是根据我的工资上的保险,我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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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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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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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没有什么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公司应该不会没有理由的不跟您续签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那我想问一下,如果公司现在要跟我签合同是不是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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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并补缴保险。
你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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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缴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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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