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结婚六年,在老人批盖的土地上建盖过房屋和装修,当时也不会想到离婚这一步,所以什么证据都没有,协议离婚时在协议上只要了部分家具,但都没有搬走,离婚半年又复婚,现在复婚也快一年了,我有一个女儿六岁多,老公是教师,我是农民,请问我有机会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吗?可以分财产吗?我是外地迁来的户口,可以享受村里的分红待遇吗,村长说要结婚满八年才可以享受村里的待遇,是这样规定的吗,他们会不会从我复婚那天才算起呢,我能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吗

民事相关
2011-10-24 2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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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