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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节育环异位,在县医院取环失败后去市医院检查诊断为节育环嵌顿并伤及结肠,故住院治疗,因是回老家探亲发生的事情,回成都报销医疗费时医保中心说是应该由生育险来支付,生育险这边说只能按成都市关于生育险实施办法细则来,就是说按定额报,我是7月30日手术的,新细则还没出台,只好备了案,按7月份前的细则规定取宫内节育器只能报46元,本人认为节育器已不在宫腔内,既然住院,就应该由基本医疗来报销,但基本医疗拒付这笔费用,新的生育险报销办法还没出,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10-22 09: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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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