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我们应聘到昆明市盘龙区行政区域内的一家超市上班,该公司人事部门告诉我们说,我们可以开始在该公司下属的一家超市上班了,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给我们签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如今我们已在该超市上班三个多月了,可该公司却迟迟没有给我们购买五险一金,并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问到公司有关负责人,他们答:想给我们买,但公司注册成立地是在罗平县,而不是在昆明,所以昆明当地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我们的社保缴纳。请问该公司是在欺骗我们吗?我们的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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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你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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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在盘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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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盘龙区行政区劳动执法大队投诉,可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并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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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