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我父亲上海工厂退休,人和户口均回上海农村,我则从上海农村顶替到上海工厂,户籍迁入原父亲的租赁房,因原房户口就我父亲一人,故上海房屋的户主及租赁人也随之变更成我。今年房屋已动迁,国家按公租房对我一家三口给予了补偿。现兄妹们认为该房根子是父亲的,要求平分动迁款,不知是否符合规定,请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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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本就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待遇,此房屋使用权归你们一家三口所有,相应的拆迁补偿也归你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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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叙述,这个房子的动迁款全部属于你们一家三口所有,别人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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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父亲在房屋中是否有拆迁份额,.如果有,你父亲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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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亲不是被安置对象,其他兄妹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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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