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的前男友不停的发信息给我和我女朋友说我女朋友离开她前拿了她银行账号的钱,说我们合谋诈骗他,理据是银行监控录像拍到她提款的影像,但她说那天是他要她去吃饭时帮他去银行提款所以把提款卡和密码给她,现在他拿这当成理据说我们合谋拿他银行账号里其中的六千多元。但我要注明,卡现在还在他手里,她也很确定没有拿过他一分一毫。我想问以下问题:
1.单凭银行的监控录像和一个人的供词,警察便会受理立案吗?
2.他从上星期二开始已说去了派出所报警,但一直没有警察联系我们,到了昨天他又发邮件给我女朋友说,跟警察说暂停立案等他决定,要我女朋友出去见他,要是她答应,他便会去派出所撤案。我想问他可以这样想立案便立案,想撤案便撤案吗?
3.她帮他去银行柜员机提款是他提出的,现在他拿这作理据说我们诈骗,但事实钱最后是拿回去给了他,也在第二天他自己拿了去买货,如果他真的报警了,他算不算提假証供?
4.如果上述能成立为提假証供,他会不会给起诉?起诉了刑期和罚款又会是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