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领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但首付是公婆给的,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按揭证明是以我的名字去开的,并且我也在每月还按揭贷款,那如果离婚后那房子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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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其父母支付的首付部分属于对其子女的单方赠与,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先把这部分扣除!
朱红宇律师擅长办理离婚案件,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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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能分到房子增值部分和按揭款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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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的按揭和相应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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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分到房子增值部分和按揭款的半。房子归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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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男方的所有权,有权分配增值部分和婚后的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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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分到房子增值部分和按揭款的部分 本律师愿意法律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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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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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