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10月25日进厂,后因此厂地要拆迁建高铁,我们厂从2010年8月就停产职工就回家拿生活费,直到2011年8月15日又叫职工上班打扫卫生给机器,厂房涂油漆,一个月850元补医保120元,医保自己交,后来我们老板听说此地建高铁遥遥无期,与此同时我们厂因欠福维纺织厂的房租,水电,电被剪掉无法生产,老板就叫我解除合同我可以拿到补偿金吗?注明:我是2006年8月 1日签合同三年,在2010年7月份又签一年。老板说;补偿金2008年8·1后可以拿前面几年不能拿是真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