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家工厂工作,当时面试是她说是没加班费的。他工资1200元,每个月一天休假,每天加班,有时加到十二点多,第二天依然是八点上班,前几天我朋友辞职,老板和他说有加班费的,现在我朋友不知道到时能不能找他结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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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你的朋友可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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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权益应该向老板主张,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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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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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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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