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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家被人带三个黑社会的人翻墙进去打伤,伤情鉴定当地的法医被买通,对方是医院系统的人,首次鉴定是轻微伤害,我们不服要求去上一级鉴定,但是对方在上一级医院也认识人,法医要求给我们指定的医院就是他认识人的医院并说必须他来指定,请问这样合理吗,到了上一级医院的法医鉴定科,法医对重的地方只字不提只说很轻的地方,出的结果还是一样,这样的情况下面应该怎么办呢?

民事相关
2011-09-26 14: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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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