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脑溢血突然去世,未立遗嘱,家中还有患病的奶奶、继母和我。父亲生前为国家公务员,科级干部,奶奶每月有爷爷去世时单位发的生活困难补助大概三百多元,由父亲抚养。继母在保险公司兼职工作,我刚毕业,没有工作。父亲和继母1992年结婚,当年我5岁。93年生有一女,于2006年医疗事故死亡,医院有赔偿一点钱。这笔前父亲又加了几万,放在继母的亲妹妹那里。现有一百多平米房一套,1994年买。奶奶、继母和我为共有人。父亲在某银行有一笔存款,和去世时收的礼钱(我们这里人情往来)。还有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资卡等赔偿(还未结算)。父亲有无其它存款尚不明确,只知道几个账户。父亲还有一个兄弟和两个姐姐在世。请问:1,奶奶是否由我和继母抚养?承担一切生活和医疗费用。2,这套房子于婚后2年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那共有人的继承怎么算?3,父亲的存款、国家的赔偿金、礼钱和妹妹死亡的赔偿,全部属于遗产继承范围吗?4,礼钱有一小部分是我的朋友们看我上的人情,这部分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吗?请问父亲这些遗产如何分割?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