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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因脑溢血突然去世,未立遗嘱,家中还有患病的奶奶、继母和我。父亲生前为国家公务员,科级干部,奶奶每月有爷爷去世时单位发的生活困难补助大概三百多元,由父亲抚养。继母在保险公司兼职工作,我刚毕业,没有工作。父亲和继母1992年结婚,当年我5岁。93年生有一女,于2006年医疗事故死亡,医院有赔偿一点钱。这笔前父亲又加了几万,放在继母的亲妹妹那里。现有一百多平米房一套,1994年买。奶奶、继母和我为共有人。父亲在某银行有一笔存款,和去世时收的礼钱(我们这里人情往来)。还有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资卡等赔偿(还未结算)。父亲有无其它存款尚不明确,只知道几个账户。父亲还有一个兄弟和两个姐姐在世。请问:1,奶奶是否由我和继母抚养?承担一切生活和医疗费用。2,这套房子于婚后2年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那共有人的继承怎么算?3,父亲的存款、国家的赔偿金、礼钱和妹妹死亡的赔偿,全部属于遗产继承范围吗?4,礼钱有一小部分是我的朋友们看我上的人情,这部分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吗?请问父亲这些遗产如何分割?谢谢!

继承
2011-09-26 11:24:5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你继母无法定的赡养你奶奶的义务,如果她无其他子女,你有赡养义务。2、这套房子你不是说共有人包括你、你奶奶、你继母三人吗?那这房子就是你们四个的共同财产,如果未明确份额,就是每人四分之一。3、你父亲的存款、和你妹妹的赔偿金属于你母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是遗产。礼钱为他去世后所得,不属于遗产,有明确指向给哪个人的,就是谁的,没有明确指向的,可共同分割。国家的赔偿金,得看具体支付标准和项目,如果某项有指定给某个被赡养人的,比如你奶奶,这项就给具体的人。如果没有明确指项,参照遗产分割。4、3中已有答复,这些应该算你的,因为将来这些人情得你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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