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真是遇到了解决不了的事情,麻烦律师给出出主意~~我2007年5月11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就职车间主任,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就在上个月15号公司突然宣布4月底解散我们部门,让我们调到其他的部门上班,由于我部门的工作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性质不一样,当时经理就征求我们几个主任的意见,我们当即表明不会过去,经理就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我们当即提出公司补偿一些工资,没有说明具体金额,在上个星期去问经理,他说老板说让另外的公司接手我们不给补偿,我们当是就说他们没有权利接手我们,并且提出要补偿,经理说和老板商量,今天又问经理,她说不解散了,只是老板和另外的公司合作,公司怎么可以言而无信呢,而且天天变化,我很难过不想再继续做下去了,我想辞职并且要求补偿还要补缴这几年的保险,我辞职还要提前30天吗?我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很麻烦,仲裁下来了以后而公司不去执行,公司要上诉到时候我该怎么办?我一个打工的怎么和公司斗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