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骑自行车在某小区门口经过,有约2岁小孩横穿路(具体人行道、自行车道我分不清),我急刹车,没有碰到小孩,距离约80公分,小孩父亲上来先骂两句,后对我拳打脚踢,几下后,喊上其母亲,带着小孩匆忙回社区。我不服,喊其理论(没有追),其火气更大,冲过来踢我,后朝面部大,我忍无可忍,还手,几下后,其眼部附近流血,我并没有外伤,但面部多处淤血,后双方停手,我报案,笔录后,在房子里面关了2个小时,后朋友交5000块钱出来,,警察说是看病用的,对方伤口并不重,最后双方看病检查后互相兑帐,轻伤都不算,我是浑身多处淤血。我想问下:1。这5000块钱能不能退2。是否要按治安条例各罚款30003。我算不算自卫,如果走司法程序怎样4。如果双方和解怎么样5。我咨询办案警察,对方是否也交5000压金,警察就是不告诉我。。

民事相关
2011-09-27 06:23: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