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中介的介绍下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当天未给定金2万,后来家里急用钱凑不够首付,不想买房了。想解除合同,中介要我付中介费1万,和赔偿卖方4万。合同里有一款着:买方未支付定金,卖方未收取定金都算违约,需赔偿违约方双倍定金或总房款的百分之十;
我这种情况算违约吗?应该怎么样才能把我的赔偿降到最低。谢谢!! 问题补充:当时我以为他们在欺诈我,生意没有理会。1个月后中介发函至我单位要求我在5个工作日之内需继续履行合约,否则解约,付中介费和咨询费1万及与卖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我现在感到事情严重性,所以急求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