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案子,男方与女方在小孩出生2月协议离婚,离婚后男方给付女方小孩抚养费(含生活、教育、医疗费)500元/月,大人生活补助300元/月,小孩抚养费给付期限至成人,大人生活补助10个月。期间小孩看病半年费用总计1800元,女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因自己在哺乳期没能力承担医疗费,要男方给付全部医疗费。男方月收入2000元/月 除此之外还要抚养一个小孩 2个小孩抚养费就去了1000元,法院判决男方给付女方小孩医疗费800元 ,这样判决是否合理?运用的法律条款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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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会判决对方工资的20-30%作为抚养费
追问:小孩半年看病3次总计1800元,病症都是急性咽炎 女方已自己在哺乳期无收入为由,要求男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而离婚协议载明 500元抚养费包含 医疗费 生活费 教育费。法院判决男方支付800元 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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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