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一岁八个月的孩子,在孩子七个月的时候母亲外出,之后杳无音讯,一直有我抚养,在孩子一岁半的时候我诉讼离婚,公告后女方回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我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知道一般孩子在哺乳期一般判给母亲,但是我这种情况会不会判给女方,想知道我这个孩子法院会判给谁?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谢谢了。还有就是会不会法官给她们家关系好。会不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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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了哺乳期。如果有证据证明所述属实的话,一般不会判给女方。可联系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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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 你最好准备好 孩子一直是由你带的 你能力比女方强 或者说证明女方没有能力照顾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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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权原则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文化程度,孩子的性别等等因素做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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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复供你参考:
建议你以“女方没有抚养小孩,未尽母亲应尽的职责,存在严重过错”为由争取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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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