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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拘禁了一个女半小时左右,拿刀威胁她了告诉她报警我杀了她,但是没伤害她一下,我的起诉书上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出起诉,请一法判决。请问哥哥姐姐们 我该判多久?

其它综合
2011-09-19 15:42: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按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理解,只要非法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即构成该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你的情节较轻,有辩护的空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