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算是朋友介绍认识的,她之前有过一个女儿,不过还没结婚,女儿是跟男方的,因为当时家庭比较困难,我就没去介意这些问题,后面订婚了,给的聘金是:现金2.2W,金1两半,在订婚几天后,女方就以不喜欢和男的在一起为由拒绝和我同房,并提出退婚,无奈之下,只好私下和她去她家协商退婚事宜,后面退给我1.1W的现金和那1两半的金,剩下的部分女方承诺由她还清,在没还清之前还会和我在一起,不过已经基本没有同房了。后面的一年时间里,她除了玩,什么事都不做,还跟我拿钱花,当把我所有积蓄和那退还的聘金都花光以后,我选择了回家,她也跟我回去了,后面说要跟我结婚,叫我把之前退回的聘金还给她家,我也答应了,后面就在家里办了酒席,她以工作时间不方便为由没去办理结婚证,结婚后,也以工作时间不方便为由很少回来,之后大概5个月左右的时间,被我发现在我们结婚没多久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当她知道我发现这件事,就直接不回来了,打电话也不接,就跟我说分手了,以后不要找她,我去她家找她家家长协商,她家长以女儿嫁到我家,就是我的事,跟他们没关系拒绝协商。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告她骗婚吗?还可以要会之前给的聘金吗?(当时嫁妆就值6千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