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个在校大学生,同宿舍的另外一人长期偷窃我们的东西,偷看我们的日记。但是由于丢失的东西大都很小,我们也就没有注意。事情的爆发是在我跟宿舍另外一人前几天从云南旅游回来之后,我们无意中发现了她遗留在桌上的日记本,怀着好奇心,我们翻看了他的日记(我们承认这点我们确实做得欠妥),发现他对我们三年来的谩骂和偷窃,特别是他的偷窃行为,让我们极为气愤。(日记内容我们有拍照留底)
但是,当时气愤归气愤,我们也并没有想要做出进一步的行动,只是想自己平时多加注意自己的财物就行了。但是没想到她不知道怎么的发现了自己日记内容的外泄,跑到辅导员那里对我们肆意诋毁,甚至将事情上报学院,宣称我们对他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但是我们确实并没有做出什么事情,随后的事情是学院书记对她的片面袒护(甚至没给我们申辩的机会),我们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伤害他人的人。这点让我们很无奈。
随后发生的事情更加的奇妙,我们三个被要求搬离宿舍,在我们拒绝之后,又被要求跟学院签订一份协议,不将此事外泄,在以后不对她的进行进一步的追究。我们要咨询的是我们是否应该跟他签订合同,或者是由我们掌握主动权,由我们拟定合同要求他签字?
然后,此女经过这件事之后竟然对外宣称是我们三个联合欺负她,是我们三个嫉妒她能拿到各样的奖项,学院里针对我们的中伤四起。使得我们的名誉受到极大的损害,请问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应该怎样应对?
我们掌握着他日记的大部分内容,里面记载着她的偷窃行为,当然还有跟学院及校领导的一些其他猫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