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鹏》帮他一个兄弟《南》收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欠条是写我朋友“鹏”的名字,钱是“南”借出去的,现在“鹏”要负责收回钱,,去收钱的还有一个人啊“永”是跟住“鹏”一起去的。其实“南”跟“海”是朋友是认识的,“南”跟“海”天天都在一起吃喝玩。一天“海”的家人打电话约“鹏”出来见面,跟着“南”就带欠钱的“海”和负责收钱的“鹏”一起然后再去“海”家人指定的地点见面。“鹏”跟“海”的家人见面大约40分钟也就是中午3点多就被捉到派出所,直到夜晚11点多就被送到看首所拘留说是非法禁固。我就是想问问“南”他不在现场,现场有“永”“鹏”“海”还有“海”的家人,那么“鹏”跟“永”是有罪了吗?但是所有的事都是“南”他一个人的,“南”他有罪吗?为什么要说我朋友非法禁固了“海”,那么非法禁固这条罪可以成立吗?现在“永”与“鹏”需要获得怎么样的帮助是最好。用什么方法可以最快出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