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我16岁的时候因病去世,留下12岁的妹妹和父亲。父亲次年就再婚了,继母还带了一个儿子过来,与我们共同生活。由于与继母相处不好,我和妹妹都很少在家生活,都在外面打工。现在家里建了4层房子。我想问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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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的房子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与你们子女没有关系。只有在你父亲去世后,才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但你很妹妹、父亲可以就你母亲留下的遗产要求分割。如果分割不清,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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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你妈妈的份的话 你跟妹妹可以继承你妈妈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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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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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得的房子属于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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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夫妻间的财产属于以下财产性质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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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 好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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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