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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刚在一间设备公司做品质管理工作,因午休期间拍摄车间设备组装照片被公司以偷拍机密为由开除,并且扣工资2000元。 林小刚在这间公司上班三天就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协议是离开这间公司五年内不得在同业工作,林在这间公司共上班三个月,每月工资当中有200元是保密费,其后没有任何补贴。请问林小刚现在打算自己开设同行业公司或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是否合法?

其它综合
2011-09-14 18: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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