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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他家之间隔着一户人家,相邻二家有共用过道,13号凌晨五点那家户主挑粪,走我和另外一家的共用过道通过,因打扰我妻子睡觉而发生争吵和拖拉,15号晚9时我回到家,到他家和他们理论,在理论中他家儿子先出手打我,【他儿子三十几岁,我也是】,之后我与他家父子打斗,他婆媳二人和我妻子打斗,我把他家父亲眼角的皮打破流血了,医药费一千,派出所把我扣留到第二日零晨四点一直到我筹到八百元保证金,派出所的做法拓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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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3 09:5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