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是村支书,由于县里要建立工业园区,该村卖了不少土地。他和村会计挪用了集体款300W去购买基金,一共挪用了3次,每次挪用最长时间为2天,本金早已归还所获得,收益2人平分。目前检察院对2人以挪用公款罪对2人提起公诉,由于在刑侦期间,我的朋友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且已将获得的收益上交,有立功表现。请问,基于这种情况,应该会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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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如果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300万元十年以上甚至死刑,争取十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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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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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标准不同,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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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资金罪,建议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争取减轻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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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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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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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