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年7月就职于中国中铁隧道集团于11年2月底提出辞职,当时在外地出差,是科长把我的辞职申请传回机关,随后科长让我回家过年,年后领导让我去洛阳机关谈话,此次为办理离职手续,随后回家参加公务员考试,未果。直到11年8月1号再次来到局机关,协调,领导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这多半年时间我一直没能参加工作,此前多次机会,可我不能证明我是未就业状态,故而错失。对了,年后那次我已交了违约金,也退还了安家费,请问我应该交违约金吗?申诉的话,有胜算吗?可以索赔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